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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04/21 桃園工地兩勞工墜31米樓身亡 市府勞檢處:安全措施不足

桃園市觀音區昨天上午一處新建中鋼構廠房,發生兩名勞工安裝屋頂浪板時墜樓送醫不治,市政府勞動檢查處今下午表示,昨天據報到現場職災調查,發現工地意外位置安全防護措施不足,造成工人自高度約31公尺屋頂邊緣處墜落至地面,經緊急送醫後不治身亡。

 

勞檢處說明,初步調查結果發現該新建鋼構廠房的營造廠為施作屋頂浪板工程,將屋頂浪板工程交給浪板材料供應商,材料供應商再將安裝工程交付給工程行施作,罹災勞工是工程行僱用,事發時有4名工人從事浪板鎖固作業,因風勢過強,吹開堆置於屋頂上的浪板並撞擊到兩名工人,兩人雖有配戴背負式安全帶,但未勾掛於安全母索上,現場安全母索也不足,導致兩名勞工被浪板撞擊後從屋頂邊緣上墜落至地面,墜落高度約31公尺,經送醫後不治,勞動檢查處當場勒令全區屋頂作業立即停工,後續將相關過失行為人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 

勞檢處指出,雇主使勞工從事屋頂作業必須依下列說明辦理:一、從事屋頂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,屬易踏穿材料構築的屋頂作業時,應設置屋頂作業主管,辦理相關安全衛生事項。二、於易踏穿屋頂作業時,應先規畫安全通道,於屋架上設置適當強度,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的踏板,並於下方適當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。三、應確實佩戴背負式安全帶及其他必要的防護具使勞工佩掛,並掛置於堅固錨錠、可供鉤掛的堅固物件或安全母索等裝置。四、於高度在2公尺以上作業場所,有遇強風、大雨等惡劣氣候致有墜落危險時,應停止作業。

 

勞動檢查處王振鴻處長呼籲,事業單位不可輕忽任何不安全的作業,務必遵守職安法令,並落實安全作業程序,一旦查有重大缺失或發生職災事故,勞動檢查機構除依法查處嚴罰,也要追究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。

 

 

桃園市觀音區一處鋼構工廠房工地,昨天發生工人墜樓死亡意外。圖/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提供
桃園市觀音區一處鋼構工廠房工地,昨天發生工人墜樓死亡意外。圖/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提供
勞檢處表示工地現場頂樓安全設施不足。圖/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提供
勞檢處表示工地現場頂樓安全設施不足。圖/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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